关于申报2017年度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通知
院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省直驻肥财政供给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的通知》(财综[2018]470号)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启动2017年度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住房货币化补贴申报对象
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在编职工。
无房职工指本人及配偶均未购买、未租住公有住房或未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在编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的职工指已购公有住房但面积未达到本人职级应享受的标准的在编职工。
注:往年办理过补贴的有房职工,一次性补贴已完成,不能再办理,除非在2017年发生职级变动(讲师到副教授、副教授到教授、科级到处级、处级到厅级)。
2.申报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个人申报阶段):符合以上条件初次申报或去年申报未成功的职工填写附件一草表;已申请过一次性补贴的且2017年职级发生变动(应享受面积标准增加)的,填写附件二职级补差草表;已申请过按月补贴的,填写附件四草表。以上表格请于九月十二日下午下班前由各部门安排专人统一交至院总务处716办公室。初次申报的教职工请及时准备附件三要求的材料。
附件随本通知下发,也可从“安徽交院教师”QQ群下载。
第二阶段(信息确认阶段):草表录入系统后生成的正式表格由系部统一领回后再由职工签字确认。初次申报的要附上附件三要求的材料。表格由部门统一交至院总务处。截止时间届时再通知。
第三阶段(公示阶段):以上经由本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将在南北区同时公示。
特别提醒:因材料汇总、核实工作量大、涉及人数多、项目繁复,为保证申报工作时序性和整体进度,请大家相互提醒,按时提交表格材料。逾期或由于所提供的材料失实,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附:联系电话:0551-63416975 (内线6975)
联系人:罗老师
总务处
2018年9月5日
附件一:
省直单位职工个人住房货币化补贴申请审核表(草表)
申请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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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 华人策略hrcelue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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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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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退时间
| 年 月
| 是否在编
| 在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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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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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年前工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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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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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补贴时间
| 至
| 本人可享受住房补贴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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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补贴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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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未达标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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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补方式
| 暂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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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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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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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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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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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龄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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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享受房改房情况
| 住房地址
| 建筑面积
| 原产权人
| 现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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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情况
| 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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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意见
| 1.以上内容属实,若有不实,本人愿意接受有关规定处理。
申请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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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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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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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房改办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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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省直单位职工个人极差补贴申请审核表(草表)
申请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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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 华人策略hrcelue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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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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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退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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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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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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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年前工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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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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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可享受住房补贴面积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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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可享受住房补贴面积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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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房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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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差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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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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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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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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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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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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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在编
| 在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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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享受房改房情况
| 住房地址
| 建筑面积
| 原产权人
| 现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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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情况
| 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是否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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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意见
| 1.以上内容属实,若有不实,本人愿意接受有关规定处理。
申请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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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
| 经审核, 同志可享受住房补贴面积 平方米,已享受住房面积为 平方米,核发补贴面积为 平方米,1993年前工龄 年,住房基本补贴 元,工龄补贴 元,合计 元。
单 位 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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