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教育厅文件通知,拟择优支持40名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平均每人支持30万元左右;200名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平均每人支持15万元左右。
一、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培育资助项目申报条件、资助范围和申报限额
(一)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条件、申请资助范围和申报限额
(2)近5年在教学改革、教研科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以及主编高职高专特色教材;
(3)到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开展访学、讲学或到行业、企业进行社会实践;
(4)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需进一步开展延伸研究;
(5)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需要经费资助。
以上资助范围,申请人可申请其中1-3项进行资助,省教育厅平均资助每人30万元左右。申请资助经费总额必须与省教育厅资助经费大致吻合,申请过多或过少,将不予资助。
3.申报限额:省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按本校实际拥有数的25%推荐申报资助人选。按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
(二)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请条件、申请资助范围和申报限额
(1)热爱祖国,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教学改革、教研科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3)在高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以上学位;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参加或承办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以及主编高职高专特色教材;
(3)到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开展访学、讲学或到行业、企业进行社会实践;
(4)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以及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
(5)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需要经费资助。
以上资助范围,申请人可申请其中1-3项进行资助,省教育厅平均资助每人15万元左右。申请资助经费总额必须与省教育厅资助经费大致吻合,申请过多或过少,将不予资助。
3.申报限额: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实行限额申报,各校不得超限额申报。高职院校、独立学院和成人高校限报5人以内。
1、申报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按申报内容分别填写《高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资助申请表》、《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表》一式8份并提供以下支撑材料:
(1)申请人个人资质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材料);
(2)申请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教研项目任务书或批文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情况复印件;
(3)3—5篇重要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2.申请表及申报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于7月2日报送组织人事处,申报材料的电子版须同时发至组织人事处电子信箱,地址:510308200@qq.com。
联系人:陶琪,联系电话:0551-63416996。